(略) 市综合体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略) 委托 (略) 公开招标的 (略) 市综合体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已于 * 年01月06日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 (略) 开标、评标, (略) 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中标价: *** .95元 中标工期: *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吴志刚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陕 ***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略) 中标价: *** .53元 中标工期: *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丽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京 ***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略) 中标价: *** .72元 中标工期: *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新胜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渝 *** 公示期至 * 年01月2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略) 理办法》( (略) 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经济技术开 (略)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略) (略) * 年01月17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