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召开《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6/4/29地区:北京
来源:http://www.bjztb.gov.cn/news/201604/t10135897.htm
公告摘要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于2016年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5月1日正式施行。
为宣传好、实施好这部地方性法规,2016年4月19日,省人大主持召开了《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李岷副主任、省人民政府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法工委张卫华主任、省人大财经委丁治学主任委员、省发展改革委张晓萍副主任、省直有关部门、省招标投标协会成员单位以及中央驻黔有关新闻单位、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等25家省内外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鸣明副省长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二是迅速组织动员,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条例》。三是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到位,切实维护招投标规则统一。四是切实推进电子招投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五是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配合,强化招投标执法监督管理。
最后,陈鸣明副省长强调指出,务必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千方百计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岷副主任对《条例》制定主要依据、程序,《条例》在完善招投标监督体制,细化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效防范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的安全性、绩效性,优化招标投程序,减少不必要环节,提高效率,强化监督,切实促进公平竞争等重点和亮点作了介绍和说明。
李岷副主任强调指出:各级招投标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认真执行《条例》规定,主动向人大报告执行情况和工作情况,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执行到位。
会后,省发展改革委张晓萍副主任就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开等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为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按照省人大、省人民政府领导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两个培训组将于2016年25日-31日分赴全省九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开展《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
为宣传好、实施好这部地方性法规,2016年4月19日,省人大主持召开了《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李岷副主任、省人民政府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法工委张卫华主任、省人大财经委丁治学主任委员、省发展改革委张晓萍副主任、省直有关部门、省招标投标协会成员单位以及中央驻黔有关新闻单位、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等25家省内外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鸣明副省长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二是迅速组织动员,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条例》。三是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到位,切实维护招投标规则统一。四是切实推进电子招投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五是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配合,强化招投标执法监督管理。
最后,陈鸣明副省长强调指出,务必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千方百计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岷副主任对《条例》制定主要依据、程序,《条例》在完善招投标监督体制,细化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效防范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的安全性、绩效性,优化招标投程序,减少不必要环节,提高效率,强化监督,切实促进公平竞争等重点和亮点作了介绍和说明。
李岷副主任强调指出:各级招投标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认真执行《条例》规定,主动向人大报告执行情况和工作情况,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执行到位。
会后,省发展改革委张晓萍副主任就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开等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为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按照省人大、省人民政府领导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两个培训组将于2016年25日-31日分赴全省九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开展《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