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贵州招标网【采招网旗下网站】

您当前位置:贵州招标网  > 招标公告  > 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招标采购信息

“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招标采购信息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0.14),于2023年11月18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DBJ23520100702811892)》,判定该批次的“木筷”为不合格产品。 (一)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清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0.114),并于2023年11月30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食安2023-11-2543)》,判定该批次的“餐碗”为不合格产品。 (一)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清洗程度。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4年1月17日自消毒的碗(餐馆自行消毒)、汤勺(餐馆自行消毒)、筷子(餐馆自行消毒)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4年1月17日自消毒的餐盘(餐馆自行消毒)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2.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3年11月17日自消毒餐具(筷子)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3年10月16日自消毒的筷子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3年10月16日自消毒的筷子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3年10月20日自消毒的餐碗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3年10月23日自消毒的餐碗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2.筷子:清洗消毒日期:2023年10月18日,规格型号:/,抽检日期:2023年10月18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3年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3年11月17日自消毒餐具(筷子)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3年11月17日自消毒餐饮具(筷子)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3年11月17日自消毒餐饮具(筷子)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2023年11月17日自消毒餐具(筷子)经抽检为不合格餐具,当事人自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